摘要
公共衛生監測(public health surveillance)是一國基礎的公共衛生建設;是一種持續、系統性的蒐集、分析、解釋健康相關資訊的措施,以計畫、執行與評估公共衛生實務;經過緊密的整合、適時的傳遞資訊與需要者使用,並且將這些資訊適用於防範與控制。我國目前有眾多的公共衛生監測系統存在,衛生主管機關,透過醫療院所等的通報,蒐集、利用並保存無數民眾可辨識身分的健康個人資料。這些公共衛生監測系統大部分經法律規定,但其內容細節均由主管機關自行設計,包括蒐集項目與使用方式等。我國雖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宣示對個人資料的保護與尊重,但對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利用特種個人資料的規範寬鬆,不足以對公共衛生監測所面對的規範問題提出有效的對策。本文首先介紹公共衛生監測,使讀者瞭解措施之目的與功能,次分析規範議題與美國法上之討論,最後就台灣目前之規範情況提出評論與立法建議。本文以為,公共衛生監測之規範,首應嚴格要求於母法中明示蒐集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以利日後判斷蒐集項目與資料的使用是否有助達成目的、對人民權利的最小限制與均衡性。其次,就公共衛生監測系統應遵守之規範以專法規定之,以妥適保護人民的健康資訊隱私。
貢獻的翻譯標題 | Legal Issues of Public Health Surveillance: Focusing on the U.S. Laws and Current Situation in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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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core.languages.zh_TW??? |
頁(從 - 到) | 81-126 |
頁數 | 36 |
期刊 | 東吳法律學報 |
卷 | 29 |
發行號 | 1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7月 2017 |
Keywords
- 公共衛生監測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公共衛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