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臺灣臨床藥學會於2008 年接受行政院衛生署與健保局的委託,進行了二項與化學治療藥物處理相關的研究計畫。為了整合此二項研究計畫的成果,形成了台灣臨床藥學會臺灣危害性藥物處理規範小組,除了參考國際的相關規範,經過詳細的討論,形成了合乎臺灣當地國情與近期可及標準之規範。此項規範為臺灣第一個經由不同領域的專家訂定,涵蓋藥學、護理、毒理、職業安全等。其內容完整地包含了在台灣上市的危害性藥物定義、毒性分級、防護層級,以及提供實際醫療工作人員包括醫師、藥師、護理人員、清潔人員等相關工作流程。此規範亦經財團法人台灣腫瘤護理學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同意聯合制定。此規範的建立為一個開始,期盼能使臺灣的醫療人員與環境因為有一致的標準而得到保護,病人照顧的品質與安全也因為此規範的推行,得以提升。
貢獻的翻譯標題 | 2010 Taiwan Guidelines on Handling Hazardous Dru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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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core.languages.zh_TW??? |
頁(從 - 到) | 1-56 |
頁數 | 56 |
期刊 | 臺灣臨床藥學雜誌 |
卷 | 18 |
發行號 | 4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12月 2010 |
Keywords
- 危害性藥物
- 化學治療藥物
- 職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