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需與民需的生產轉換: 終戰後臺灣兩次硫酸錏工廠的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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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嘗試以戰前、戰後臺灣史為主體,以及 1940 年代末期從中國近代史延伸到臺灣的視角,考察戰前臺灣窒素株式會社與戰後高雄硫酸錏工廠的創辦。透過此一討論,顯現出在戰爭和物資缺乏的背景下,政府如何透過統制經濟政策促使軍需或民需物資能順利生產。
    從化學原理來看,製造硫酸錏所需的氨原料,尚能轉換為製造火藥所需的硝酸,因此民需事業的硫酸錏工廠,以及軍需事業的火藥工廠,能出現「軍需─民需」間的設備轉換。1942 年臺灣原欲設立硫酸錏工廠,最終卻轉換為提供生產軍事火
    藥,戰後轉為供應民需部門的礦業用火藥。戰後至 1948 年資源委員會雖有在臺灣設立硫酸錏工廠的初步規劃,但停留在紙上談兵階段未能實現。1949 年中華民國政府敗退來臺之初,為滿足供應臺灣的硫酸錏肥料以促進糧食生產,進而動員以湖北省漢陽第廿六兵工廠撤退來臺的設備,由臺灣省政府設立高雄硫酸錏工廠。
    綜觀兩次硫酸錏工廠的創辦背景,存在不同的市場考量。臺灣窒素是在「南進、工業化」的背景,以供應臺灣和華南、南洋為市場所設立;高雄硫酸錏公司則是在兩岸分治的變動期,以供應島內糧食需求為前提籌辦。兩間工廠創立的背景,均體現出戰爭時期物資缺乏之困境。但若就戰前殖民地經濟或戰後臺灣經濟發展的框架來看,僅能將這段時期的經濟視為戰爭或轉換時期之特殊現象,而非典型的經濟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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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從 - 到)141-179
    期刊臺灣史研究
    25
    發行號3
    出版狀態Published - 9月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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