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障礙者如何在政治體制中取得代表與發聲,是障礙者政治參與的重要議題。本研究討論臺灣各級政府身心障礙委員會的制度運作、障礙者代表比例與產生方式。研究方法包括文件分析、焦點團體與深入訪談。本研究指出,過去臺灣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身心障礙相關委員會,障礙者本人代表的比例非常低,且代表者多為肢體障礙者,遴選的標準不明。公部門在障礙者參與上,並沒有強調障礙者參與公共事務,所應該提供的無障礙/可及性與支持。臺北市的障礙者代表直選模式,透過增加名額與直選讓障礙者本人的代表比例增加,並強化選舉機制的公平性。然而,直選的執行方式仍被障礙者質疑。本研究認為,要落實身心障礙人權公約的精神,應該強化相關委員會遴選機制的公正性,增加障礙者代表的比例,培力障礙者本人主導的倡導團體,並落實障礙者參與公共事務的無障礙/可及性。一個民主、多元,且能無障礙/可及的政府委員會將有助於障礙者公民權的保障。
貢獻的翻譯標題 | Who Represents "Disabled People"? An Analysis of the Governmental Disability Committe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the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of Disabled People in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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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core.languages.zh_TW??? |
頁(從 - 到) | 95-136 |
期刊 | 臺灣民主季刊 |
卷 | 17 |
發行號 | 2 |
DOIs |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1 6月 2020 |
Keywords
- 《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
- 政治參與
- 無障礙/可及性
- 障礙者團體
- 政治與公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