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國公平會2017年10月11日對美商高通公司作出高達234億新臺幣之裁罰,引發國內各界對標準必要專利競爭法管制議題高度的重視。 本文擬以標準必要專利之競爭法管制為主題,分就兩個層次加以探討。 首先,係透過檢視美國,中國,歐盟於標準必要專利競爭法管制脈絡上之發展,以立法,司法,行政三主軸為網,並以歷史脈絡為紀,整理分析各國之規範與決定,歸納各國 對於標準必要專利競爭法管制之重要見解與態度趨向其中,美國對於標準必要專利競爭法管制,過去為積極介入而今已趨於緩和,並傾向讓步於市場的自由競爭:中國,歐盟相對地則傾向 於以積極的競爭法執法,來處理標準必要專利所引發的紛爭,中國甚至對此議題進行全面地立法,儘管世界主要經濟體對於標準必要專利的規制有不同的取徑,但目前世界各國對於 高通反斷案,在不同的處罰基礎及行為認定下,卻有一致的競爭法執法立場,認為高通公司違反各國的競爭法規範,故本文第二部份,將就世界各國對於高通公司的反競爭 法去認定及處罰,加以分析比較,文末則以高通案涉及之重要競爭法爭點,以我國公平會處分書為中心,參照比較法觀點加以分析提供我國競爭法執法機關與法院未來處理相關議題 上之借鏡。
原文 | ???core.languages.zh_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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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從 - 到) | 1-50 |
頁數 | 50 |
期刊 | 公平交易季刊 |
卷 | 27 |
發行號 | 1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1月 2019 |
Keywords
- 標準必要專刊
- 競爭法
- 高通反壟斷案
- FRAND原則
- 標準制定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