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ICF在台灣作為鑑定依據,即「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簡稱「新 制」),過去單一以醫生鑑定「損傷」者被稱為「舊制」。本研究從障礙服務使用者觀點,探討其對新制看法與經驗,是否回應ICF精神及落實「新制」鑑定相關規定。以半結構訪談大綱深度訪談24位障礙者,含曾接受新舊制、只有新制及等待「新制」鑑定者。結果發現已經接受「新制」鑑定者:資訊不清楚、城鄉差距大、環境因素沒有被考量、專業人員和受評者權力不平等、受評者沒有參與機會、第三位鑑定者不存在,等待「新制」鑑定者擔心程度變輕福利變少。如同舊制,現階段國內新制執行與福利服務提供仍只看損傷。建議「新制」鑑定與需求評估規劃與執行重視障礙服務使用者參與、選擇,重視活動與社會參與及需求的個別差異。
貢獻的翻譯標題 | Implementation of the ICF: Perspectives of the users with disabil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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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core.languages.zh_TW??? |
頁(從 - 到) | 1-34 |
頁數 | 34 |
期刊 |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報 |
發行號 | 32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1 6月 2017 |
Keywords
- 障礙者
- 新制鑑定與需求評估
- 環境因素
- 服務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