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施行對中央與地方社會福利制度的影響: 以身心障礙福利為例

Yueh-Ching Chou, 王 育瑜, 林 昭文

研究成果: Article

摘要

本研究以身心障礙福利為例探討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過施行後,社會福利歸屬地方自治事項,繼而2001年中央統籌稅款與基本社福經費「設算」,自此社福「地方自治」,中央與地方政府詮釋及因應為何;訪談關鍵人物及郵寄問卷調查25縣市社會局局長收集資料。研究發現中央對地方督導力量消減、地方自主性高;中央以「績效考核」地方因應;就地方而言,社福缺穩定財源,且設算不足須自籌,雖有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彌補不足,公彩不穩定,社福法定實施項目日益增多;地制法施行影響多寡視地方首長是否重視社福、專業力及財力;一方面地治後,地方可自主規劃財源創新方案,符合社福地方自治滿足地方需求精神,然地方限於財源不足及不穩定,仍期許由中央主導規劃。
貢獻的翻譯標題Impacts of Local Government Act on Social Welfare Services at Central and Local Level: The Case of Disability Welfare Services
原文???core.languages.zh_TW???
頁(從 - 到)37-78
頁數42
期刊台灣社會工作學刊
發行號6
DOIs
出版狀態Published - 1月 2009

Keywords

  • 地方自治
  • 地方制度法
  • 分權化
  • 社會福利
  • 身心障礙福利

指紋

深入研究「地方制度法施行對中央與地方社會福利制度的影響: 以身心障礙福利為例」主題。共同形成了獨特的指紋。

引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