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臺灣六個提供成年智障者團體家庭住民社區居住與生活參與、選擇與自主,親訪96位智障住民。研究發現多數住民認同居住處為他/她的家,來自大型教養機構者多數「不願意」回到以前住的地方;八成到九成住民擁有自己房間、衣櫃、餐具,及置放喜歡的照片和圖畫,餘多數由他人代為決定;住民生活作息仍難逃脫團體生活模式,多數被規定不能自決;六成以上住民喜歡外出參與活動,但住民社會互動對象多數侷限在老師和室友/房友;想結婚、想要有自己小孩者各五成。建議經常給住民機會參與社區活動,更多機會與非障礙者互動,強調智障住民是「家」的主人,重視其生活作息的自由、選擇與自主,減少工作人員的介入。
貢獻的翻譯標題 | Participation, Choice and Control in Community Living: Six Group Homes Providing Residential Services for Adult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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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core.languages.zh_TW??? |
頁(從 - 到) | 37-78 |
頁數 | 12 |
期刊 |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報 |
卷 | 16 |
DOIs |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1 6月 2007 |
Keywords
- 智障者
- 社區居住與生活
- 獨立生活
- 團體家庭
- 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