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墮胎是長久存在之事實,從各國法律規範更迭可見其變遷不斷的歷史,涉及不同領域間動態的角力鬥爭,無論墮胎行為是否全面除罪化,當今世界各國立法政策漸趨寬鬆已為不爭的事實;衡諸我國法制現況,除禁止婦女懷孕早期不具任何理由進行人工流產之可能性,對懷孕晚期墮胎亦多所限制,隨著生育率逐年下降,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更增加許多過去所無之程序限制,實難謂我國婦女有完整生育自主權。本文首先回顧我國對墮胎行為之規範體系,包含以禁止墮胎為原則之刑法墮胎罪章,以及列舉容許墮胎行為要件之優生保健法及其修正草案,並針對我國司法實務判決進行實證研究,包含近20年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審案件與簡易判決案件,以及近年與「優生保健法」相關之民、刑事判決,針對判決中對墮胎罪保護法益之論述、涉及之優生保健法條文為討論,另以三個較重要之案例點出我國現行規範不足之處。其次透過外國法文獻,介紹支持生命權(pro-life)與擁護選擇權(pro-choice)對立之主張,並以德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年相關判決,呈現墮胎權與其他權利拉鋸過程,並進一步探討胎兒於我國法律上地位。最後,探討生育自主權於我國法規範保障之權利內涵及地位,藉以彰顯女性作為生育事項的基本權利主體,從而檢視現行法之不足與困境。本文另一重心為探討終止懷孕之法規範模式,以各容許事由類型為起點,討論個別規範目的、時效性、以及彼此間交互作用,進而分別自人工流產前、中、後等不同時點,討論人工流產程序要件;最後,以我國現行法與行政院版之修正草案為本,討論隨著懷孕時程推進,法律應如何規範始為合理正當,終以對現行法修正方向之建議作為總結。
貢獻的翻譯標題 | The Legal Elements and Time Limit of Abor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productive Righ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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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core.languages.zh_TW??? |
頁(從 - 到) | 83-122 |
頁數 | 40 |
期刊 | 醫事法學 |
卷 | 24 |
發行號 | 1/2 |
DOIs | |
出版狀態 | Published - 12月 2019 |
Keywords
- 優生保健法
- 生育自主權
- 墮胎
- 人工流產容許事由